洪洞县 地处山西省南部,临汾市东北部,临汾盆地北端, 现洪洞县是原洪洞和赵城两县于1954年合并而成,县治在洪洞城。
洪洞县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年平均温度12.3度,年平均降水量493.3毫米。总面积1563平方公里,63909公顷耕地。有16个乡(镇),463行政村。
县情概况
人口:73万。
邮政编码:041600。
县人民政府驻地:大槐树镇。
读音拼音:Hongtong Xian
经济发展
洪洞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2007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93亿元,同比增长10%;限额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50.1亿元,增长7.4%;财政收入达到16.47亿元,增长24.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076元,增长13.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505元,增长1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9.2亿元,增长19.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4.4亿元,增长5.7%。
历史沿革
洪洞县是原洪洞和赵城两县于1954年合并。洪洞县名的来源根据传统的说法是因城南有洪崖古洞而得名。赵城为周缪王封造父之地,后为赵简子食邑,故名赵城。
洪洞县历史悠久,在唐、虞、夏、商时代,洪洞、赵城均为冀州之域。西周时洪洞为杨侯国,古城在今县城东南18公里的范村附近。
赵城当时为赵国,今赵城东北三里简子城为故城。春秋时,洪洞为悼公之弟干的食邑,号日杨干,后为羊舌胖食邑。到鲁昭公二十八年(公元前514年),始为杨县。赵城为赵简子食邑之地。洪、赵均属晋国。秦统一六国后推行郡县制,洪洞为杨县,治所在今范村。赵城属彘县,治所在今霍州,均属河东郡,西汉因之。
东汉阳嘉三年(134年),彘县改为永安,洪洞仍称杨县。东汉末年三国鼎立,洪、赵属魏。正始八年(247年),置平阳郡,辖杨县、永安。西晋因之。永安县治所曾一度在今赵城东北十五里仇池。十六国时,两县均属平阳郡。北朝均属晋州总管府。北魏仍属平阳郡,洪、赵属禽昌县。隋义宁元年(617)始置赵城县。义宁二年改杨县为洪洞县。两县均属临汾郡。洪、赵二县自隋置县以来一直沿传当代。唐时,洪、赵属晋州,赵城县治迁今赵城镇。五代十国时,设建雄军节度使,辖洪洞。赵城无考。
北宋洪、赵均属平阳府。其间熙宁五年(1072年),赵城曾省人洪洞为镇。元丰三年(1080年)又复县。金代洪、赵均属平阳府。元代洪洞屑晋宁路,赵城属霍州。明清洪赵属平阳府,府治在临汾。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开霍州为直隶州,领灵石、赵城二县,州治在霍州。洪洞仍属平阳府。
民国初,洪、赵均属河东道,道治在运城。抗战爆发后,洪、赵属第六专署。洪、赵沦陷后,洪洞县政府驻河西韩家庄,赵城县政府驻罗云、双昌。日伪时期,洪、赵归冀宁道管辖。抗战初期,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挺进敌后,开辟革命根据地,建立抗日政权,1941年9月成立太岳行晋绥九分区管辖。
日本投降后,洪、赵两县又成立民主政府,洪洞县人民政府驻师村,赵城县人民政府驻兴旺峪。解放后两县政府各驻县城,均属临汾专署管辖。1954年7月1日洪、赵两县合并为洪赵县,县治在洪洞,属晋南专署。1958年10月。洪赵县与霍汾县合并,称洪洞县,县治在洪洞城。1959~9月霍汾从洪洞分出,恢复原置。1971年临汾与运城分署分置,洪洞归临汾行署管辖至今,县人民政府驻洪洞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