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位于山东省西北部,西临马颊河。总面积1047平方千米。总人口45万人(2003年)。
县人民政府驻地邮编:253100。行政区划代码:371426。区号:0534。拼音:Pingyuan Xian。
行政区划
平原县辖2个街道、7个镇、3个乡:龙门街道、桃园街道、王风楼镇、前曹镇、恩城镇、王庙镇、王杲铺镇、张华镇、腰站镇、坊子乡、王打卦乡、三唐乡。
历史沿革
汉置县,据《尔雅》:“大野曰平,广平曰原,县西有平原津。”据《地理风俗记》:“原博平也,故曰平原矣。”
1992年10月4日,将平原县的王村店乡划归德州市管辖。
1996年5月3日,撤销平原县王杲铺乡,设立王杲铺镇(鲁政函民字[1996]20号)。平原县辖5个镇、13个乡:平原镇、恩城镇、腰站镇、王凤楼镇、王杲铺镇、炉坊乡、寇家坊乡、张华乡、王庙乡、苏集乡、林庄乡、前曹乡、王打卦乡、十里铺乡、张士府乡、坊子乡、三唐乡、尹屯乡
1998年7月28日,撤销平原县张华乡,设立张华镇(鲁政函民字[1998]18号)。
1999年,平原县辖6个镇、12个乡:平原镇、恩城镇、王风楼镇、腰站镇、王杲铺镇、张华镇、芦坊乡、王大卦乡、三唐乡、坊子乡、张士府乡、前曹乡、尹屯乡、寇坊乡、林庄乡、王庙乡、苏集乡。
2000年6月15日,平原县撤销寇家坊乡、炉坊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平原镇;撤销张士府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王凤楼镇;撤销前曹乡、尹屯乡、林庄乡,合并设立前曹镇,前曹镇人民政府驻原前曹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十里铺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恩城镇;撤销王庙乡、苏集乡,合并设立王庙镇,王庙镇人民政府驻原王庙乡人民政府驻地。
2000年,平原县辖8个镇、3个乡。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439701人,各乡镇人口: 平原镇 96800 王风楼镇 51206 前曹镇 52459 恩城镇 56244 王庙镇 34489 王杲铺镇 31177 张华镇 21615 腰站镇 24302 坊子乡 27692 王打卦乡 23669 三唐乡 20048
截至2002年12月31日,平原县辖8个镇、3个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