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吴忠市红寺堡区,以吴忠市红寺堡镇、太阳山镇、大河乡、南川乡的行政区域为红寺堡区的行政区域,红寺堡区人民政府驻地为红寺堡镇。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 《关于深化吴忠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决定设立吴忠市红寺堡区,成立红寺堡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及相关机构;设立吴忠市利通区四套班子及部门;在同心县、盐池县实行“省直管县”改革试点。
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是扶贫扬黄灌溉工程的主战场,位于烟筒山,大罗山和牛首山三山之间,东临盐池、西接中宁、南起同心、北连利通区、灵武,东西长约80千米,南北宽约40千米,区域面积1790平方千米。已开发土地31.64万亩。
海拔1240~1450米,为山间盆地,属中温带干旱气候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