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面积3780平方千米。总人口49万人(2004年)。
县人民政府驻依安镇。邮编:161500。代码:230223。区号:0452。拼音:Yi'an Xian。
行政区划
依安县辖5个镇、10个乡:依安镇、依龙镇、双阳镇、三兴镇、中心镇、富饶乡、解放乡、阳春乡、新发乡、太东乡、上游乡、红星乡、先锋乡、新屯乡、新兴乡;依安农场。
历史沿革
依安一带,原系依克明安旗故地,并以此命名。设治前为拜泉、林甸、龙江、依克明安 4县(旗)的接合部。1923年10月20日,黑龙江省长公署发出训令,设置依安设治局,将拜泉、林甸、龙江3县和依克明安旗各一部分地方划出为依安设治局管辖区域。设治局驻龙泉镇(今依龙镇)。同年12月27日,成立设治局。1929年1月,依安设治局晋升为三等县,由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1939年6月划归新设之北安省管辖。 1941年10月,伪县公署由龙泉村迁至泰安街(今依安镇)。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归黑龙江省管辖。1947年10月,因县政府驻泰安镇,且为火车站名,经东北政委会批准,将依安县改为泰安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2年5月,因与山东省泰安县重名,经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复,恢复原名,仍称依安县。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划归新设立的嫩江专区管辖。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一度撤销时,曾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1985年1月1日,嫩江地区正式撤销,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1992年,依安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小兴安岭西南麓,松嫩平原北缘。全境南北长70公里,东西宽55公里,总面积3760平方公里。东与拜泉县分界,南与明水、林甸县为邻,西与富裕县接壤,北与讷河市、克山县毗连。全县共辖18个乡、镇,有汉、满、蒙古、回、朝鲜、达斡尔、锡伯等14个民族,总人口 48.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占17.4%,少数民族人口占1.3%。县政府驻地依安镇。 (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
旧名龙泉镇。依安之名来源于依克明安部。该部原属额鲁特蒙古,亦称阿尔泰蒙古。最早游牧于新疆准噶尔草原一带。清雍正、乾隆年间平定准噶尔部叛乱之后,便由新疆移牧于乌裕尔河流域,以依克明安为首领,编为一旗,称依克明安旗。建置县治时,取其“依安”二字为县名。
此地早在唐虞三代为肃慎地;周以后为秽貊地;汉属秽地,后汉、三国时期为扶余奴隶制王国的属地;普同之;隋唐为靺鞨黑水部(唐称黑水靺鞨);辽代为乌延突厥部;金时属蒲与路;元为斡赤斤分地;明属奴儿干都司统辖;清初为依克明安旗的属地。至清末民初曾为林甸县的辖地。此地一直是未垦的荒地。至民国四年(1915年)才开始创立垦牧公司,出放屯垦,游民开始逐渐增多。民国十二年(1923年)由林甸县析置依安设治局,隶属黑龙江省龙江道。民国十八年(1929年)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废道制,与此同时,依安没治局改为依安县。隶属黑龙江省,为三等县。伪满洲国初期仍为黑龙江省所辖,康德元年(1934年)十二月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成立了龙江省公署,依安县归属龙江省所辖、康德六年(1939年)六月又增设东安、北安两省,又将依安县由龙江省划归北安省管辖。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东北光复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六月五日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将伪北安、黑河两省合并为黑龙江省,依安县隶属黑龙江省。
2000年,依安县辖5个镇、13个乡:依安镇、依龙镇、双阳镇、三兴镇、中心镇、富饶乡、解放乡、阳春乡、新发乡、太东乡、上游乡、红星乡、先锋乡、新屯乡、向前乡、新兴乡、庆丰乡、向阳乡。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447706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 依安镇 74233 依龙镇 31080 双阳镇 21804 三兴镇 22823 中心镇 22877 太东乡 19212 上游乡 20887 红星乡 21097 先锋乡 25541 新屯乡 23366 向前乡 14773 新兴乡 24878 庆丰乡 19793 富饶乡 24594 解放乡 18092 阳春乡 21842 新发乡 18931 向阳乡 18148 依安农场虚拟乡 3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