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地处西藏西南部、雅鲁藏布江及其主要支流年楚河的汇流处,总面积3875平方公里,地形以平川为主,市区平均海拔3836米。属高原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区。常住人口10万余人,常年流动人口6万余人,市辖10个乡、两个街道办事处。城市规划面积50平方公里,现市区建成面积20平方公里。日喀则,藏语意为“水土肥美的庄园”,是一座古老的城市,距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1986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日喀则县改为日喀则市(县级市),隶属西藏日喀则地区管辖至今。同年被国务院命名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2014年6月26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的批复》(国函[2014]79号):一、同意撤销日喀则地区和县级日喀则市,设立地级日喀则市。日喀则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桑珠孜区山东北路4号。二、日喀则市设立桑珠孜区,以原县级日喀则市的行政区域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的行政区域。桑珠孜区人民政府驻城南街道吉林南路4号。